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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生桌椅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7/12/25 9:31:03 浏览次数:146
                                             潍职院办字【2017】7号

    为加强学生桌椅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桌椅使用效率,本着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桌椅实行三级管理体制,资产处代表学院对全院学生桌椅实行统一管理,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等使用部门对所属的教室、实验训学生桌椅进行管理,班主任对班级学生桌椅进行管理。
    二、学生桌椅由学院统一编号(编号唯一),并把编号喷涂在桌椅显著位置,方便管理。
    三、使用部门按照教室实验实训室内的桌椅数量和桌椅编号建立学生桌椅管理台账。每年开后第一个月内完成台帐调整更新。
    四、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桌椅管理的第一责人。学生桌椅采用学生使用承包制,每个学生对应一套桌椅,各人按规定使用、保管并承担责任。每个班级都要自行编制学生姓名与桌椅编号对应表,并把对应表张贴在教室醒目位置。
    五、班主任要与学生签订桌椅使用与保护责任书。学生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合堂教室和实验实训室内学生桌椅由所属部门负责 六、合堂教室和实验训内学生桌椅由所属部门负责,合堂教室和实验实训室要张贴桌椅使用情况表,内容包括桌椅数量、编号、使用班级、具体责任人等。
    七、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班级调整需要调整桌椅的,属二级学院内部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属跨二级学院调整的由各二级学院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按照工作程序调整。调整后, 二级学院都要按照学生与桌椅编号对应原则重新进行分配并调整台帐。
    八、学生桌椅正常损坏的要及时报后勤服务处进行维修;需报废处理的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按照旧物资处理办法进行报废。
    九、使用部门每学期末对生桌椅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检查学生桌椅的完好率,实际数量和台账是否相符等情况 。资产管理处在使用部门自查基础上进行统一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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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 公开电子邮箱:zcglc000@163.com
电话:0536-3083633 传真:0536-852706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