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通告信息 学习专栏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用常识 资产图片 表格下载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通告信息
学习专栏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用常识
房产状况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潍坊职业学院统一采购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6/6/7 17:09:44 浏览次数:376
行验收。
    3.根据工程金额和资金性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或由监察审计部门自行审计,并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4.由采购、监察审计部门向学院领导汇报审计结果。

    五、结算
    (一)办公耗材
    1.财务部门凭签字手续完备的入库验收单、发票、销货明细清单、采购合同,做好物资入账核算,根据出库领取单做出库和费用核算。
    2.采购部门提交分管领导签字后的付款申请,单笔付款金额1 万元以上货物(含质保金),需提前一周上报付款计划,以便财务部门申请资金。
    3.财务部门根据付款申请签署付款意见。
    4.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付款。
    (二)设备
    1.财务部门凭设备验收报告、发票、合同,做好固定资产入账核算,资产部门做好固定资产台账登记。
    2.采购部门需提前两周提交分管领导签字后的设备(含质保金)付款计划,以便申请资金及时付款。
    3.财务部门根据采购部门申请签署付款意见。
    4.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付款。
    (三)教材、期刊、图书等书籍
    1.财务部门根据签字完备的批示、入库验收单、发票、明细销货清单、采购合同做入账核算,资产和财务部门做好期刊、图书固定资产核算。
    2.采购部门提交分管领导签字后的付款申请,单笔付款金额1万元以上教材、期刊、图书等书籍(含质保金),需提前一周上报付款计划。
    3.财务部门根据采购部门申请签署付款意见。
    4.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付款。
    (四)服务
    1.财务部门根据签字完备的批示、合同、发票、服务验收报告做入账核算。
    2.采购部门提交业务领导签字后的付款申请,单笔付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质保金)的服务付款,需提前一周上报付款计划。
    3.财务部门根据采购部门申请签署付款意见。
    4.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付款。
    (五)工程
    1.财务部门根据签字完备的批示、合同、发票、工程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做好入账核算。
    2.采购部门需提前两周提交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的工程付款支付计划(含质保金)。
    3.财务部门根据采购部门申请签署付款意见。
    4.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付款。

    六、其他
    1.采购工作档案年度内由采购部门保管,年终交学院档案馆存档。
    2.对部分采购项目,学院将指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做出年度采购业务绩效评价。

上一页  [1] [2] [3] 


上一条新闻:潍坊职业学院车牌识别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新闻:潍坊职业学院“慕课”通识教育课程资源招标公告

友情链接: 学院首页| 教育部| 中国教育报| 山东省教育厅| 人民网| 山东政府采购网| 潍坊市政府采购网| 团委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潍坊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 公开电子邮箱:zcglc000@163.com
电话:0536-3083633 传真:0536-852706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