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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型、专用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6/1/12 8:28:15 浏览次数:143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加强实验室及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落实资产管理四项管理规定。学院对资产管理的工作安排,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对在用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二级学院、部门(实验实训室、中心)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一)。 2.各二级学院、部门(实验实训室、中心)单价/套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单一专用设备(见附表二)。 二、检查依据 潍坊职业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档案管理办法。 三、检查内容 1.档案管理(注:所购大型设备检查立项报告或申购报告、招投标文件、合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12年以前所购大型设备只查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是否完整。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是否完整。 3.对校内、外开放,实行专管公用情况。 4.利用率(机时/年)是否达到要求,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四、检查办法 1.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详细填写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三),自查报告和仪器设备检查记录表只交电子版。 2.资产管理处对二级学院、部门(实验实训室、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单一专用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3.检查后反馈检查和整改意见。 五、检查时间安排 1.部门自查:1月11日——19日; 2.学院检查:1月20日——22日;(设想:安排到明年开学初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各单位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须建立领导小组,指定设备负责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卓有成效开展工作,确保本次检查落到实处。 附表一.doc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上一条新闻:关于对办公资源进行专项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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