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滨海校区教师公寓自2016年7月租赁至今已经3年,期间因为人员职称、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公寓的需求有所变化。为满足部分教职工调房需求,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部分教职工可以申请调换滨海教师公寓,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通知到本部门全体职工。通知如下:
一、调房人员资格界定
已经租赁教师公寓的学院在职、在编(含总量控制和人事代理)职工,退休人员不在本次调房范围。符合条件未租赁滨海教师公寓的职工可同时申请租房。
二、调房原则和标准
1、本次调房以个人自愿、有利工作为原则。
2、本次调房执行2016年租赁周转房标准:
(1)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或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教职员工,可申请租赁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的周转房。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正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教职员工,可申请租赁面积为100〜150平方米的周转房。
(3)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教职员工,可申请租赁面积为150平方米以上周转房。
三、调房程序
1、本人办公平台申请。2019年10月15日16:00之前,教职工登录学院网上办公平台“OA”系统,如实填写“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周转房租赁审批流程”,填写现租住教师公寓的房号信息以及希望调房的面积、楼层信息,提交流程。
2、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3、选房。资产管理处按照组织人事处审查结果和排名先后顺序,组织现场选房,若出现同名次则抓阄排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缴纳押金办理租赁手续。选定新房,缴纳新房押金后按程序办理租赁手续。100平方米以下每套押金人民币1万元,100〜150平方米以下每套押金人民币2万元,150平方米以上每套押金人民币3万元。
5、原房30天内交回学校,验收合格退原房押金,次月停收房租。
6、其他问题按原有政策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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