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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6/3/21 16:00:02 浏览次数:390

    化学品是指天然的或人造的各类化学元素、化合物和混合物。目前世界上所发现的化学品已超过1000余万种,日常使用的约有700余万种。到二十世纪末,我国已能生产各种化学产品四万余种,在众多的化学品中,我国已列入危险货物品名的有近3000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强氧化性、腐蚀性、毒害性,其中属于剧毒化学品的335种,易制毒化学品的23种。所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可忽视。
    常用危险化学品主要特性分八大类:
    ① 爆炸品
    凡是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温或其它外界因素的激发,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同时伴有光、声、烟雾等效应的物品,均称为爆炸物品。指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发生爆炸。
    ②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为了便于运输和使用,将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储存于钢瓶内。在钢瓶中处于气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态的气体称为液化气体。指临界温度低于50℃,蒸汽压力大于294kPɑ等条件。
    ③ 易燃液体
    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我国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都属于易燃液体。
    闪点:一种物质发出足够的可燃蒸汽,遇到火源后可以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假如液体低于此温度,就不可能点燃它上面的空气和蒸汽的混合物。闪点是材料"可燃性"的最好度量。如低闪点丙酮、乙醚、中闪点石油醚、高闪点正丁醇。
    燃点:一种物质燃烧时所放出的燃烧热,使该物质能挣发出足够的蒸汽来维持其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燃点。
    ④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凡是燃点较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已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称为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凡是自燃点低,不需要外界明火的作用,而是由于物质本身的化学变化(通常是由于缓慢的氧化作用),或受外界温、湿度的影响,发热并积热不散达到其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品,称为自燃物品如黄磷等。
    凡是能与水或潮湿空气中的水分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萌生到该气体的自然点或遇明火、火花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称为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钠等。
    ⑤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以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化学上把有电子转移的反应叫做氧化--还原反应。在反应过程中能获得电子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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