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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共目标任务职责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3/11/18 17:04:27 浏览次数:102
潍坊职业学院
资产管理公共目标任务职责

潍职院办字〔2006〕8号

    严格按照学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模式,落实责任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职责和大型精密设备管理职责,大型精密设备有专人管理,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保证设备有效使用,坚决杜绝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的购置须审批后按申购流程购置。
    固定资产购入后,在规定期限内认真、详细验收和填报《潍坊职业学院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入帐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资产管理员熟练掌握和了解本部门资产的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对本部门的全部资产能够妥善保存和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按照要求和规定,及时有效的填报资产管理方面的各项报表,及时汇总和如实上报固定资产有关数据,不得瞒报漏报。
    积极配合资产清查、核查工作,服从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加强学生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学生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注重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每学期末最后两周内报资产管理部门学生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保证学生用固定资产完好率达98%以上。
    加强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其有效正常使用,每年12月按设备使用年限分别报资产管理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在保质期内完好率达100%。
    资产管理员要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参加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学习,圆满完成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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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 公开电子邮箱:zcglc000@163.com
电话:0536-3083633 传真:0536-852706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