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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办公场所电暖器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3/11/18 16:22:35 浏览次数:126

    一、电暖器使用,只有在学院冬季供暖季节未安装供暖设施的办公场所使用。
    二、电暖器使用必须到学院资产处备案审批,任何人未经学院审批,一律不准使用。
    三、电暖器使用必须指定明确安全责任人,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四、只能在上班时间办公室有人办公时开启,办公室无人期间严禁使用。
    五、请将电暖器的档位调至低、中档,尽量不要调至最高档,防止长时间使用导致意外;
    六、不要将电暖器的散热孔遮挡:禁止在电暖气上面烘烤衣物等物品;不要在电暖器上泼洒任何液体;
    七、气温明显升高,不需要使用电暖器时,各办公室要自觉关闭使用。
    八、各部门相关责任人要不定时查看电暖器的供暖情况,如有意外务必及时处置并上报。
    九、寒假放假后,统一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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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6-3083633 传真:0536-852706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