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通告信息 学习专栏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用常识 资产图片 表格下载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通告信息
学习专栏
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
实用常识
房产状况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潍坊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企业人员使用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9/10/24 9:54:16 浏览次数:355

    第七条 居住人员应遵守教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乱倒污水,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第八条 校企合作项目结束,相关二级学院和产学研合作中心应督促企业人员在一个月内办理退住手续。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一页  [1] [2] 


上一条新闻:关于滨海教师公寓调房选房的通知   下一条新闻:资产管理处党支部成员赴潍县战役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友情链接: 学院首页| 教育部| 中国教育报| 山东省教育厅| 人民网| 山东政府采购网| 潍坊市政府采购网| 团委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潍坊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 公开电子邮箱:zcglc000@163.com
电话:0536-3083633 传真:0536-8527061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243号